哪些危化品企业的岗位需要持有安全员证?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持有安全员证。具体岗位如下: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含实际控制人)等,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应具备 1 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按规定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专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 分管安全负责人: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授权,在企业领导层中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需具有化学或化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 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经专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 安全管理人员: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有化学或化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3 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经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主要负责人:通常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需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按规定接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安全管理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经专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3.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样需要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以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