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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JavaScript 中,substr() 方法用于从字符串中提取子字符串。它接受两个参数,第一个参数表示开始提取的位置(索引从 0 开始),第二个参数表示要提取的字符数量。
在代码 var str="abcdefgh"; alert(str.substr(2,3)); 中,str.substr(2,3) 表示从字符串 str 的索引 2(即字符 c)开始,提取 3 个字符,所以提取出来的子字符串是 "cde"。






B/S(浏览器 / 服务器)三层架构分别是展示层、业务逻辑层和数据访问层。展示层负责与用户交互,呈现数据;业务逻辑层处理业务规则和逻辑;数据访问层负责与数据库交互,进行数据的读取和存储操作。而数据存储层主要关注数据的实际存储管理,不属于 B/S 三层架构中的层次。

所以 typeof(str) 的结果是 undefined,正确答案是B。

<marquee>标签在 IE 浏览器及早期网页设计中,可用来实现文字或图形的滚动效果,比如让一行文字在页面中来回滚动。<scroll>并不是 HTML 中的标准标签 。<textarea>标签是用于创建多行文本输入框,主要用于用户输入文字,没有滚动显示内容的功能(虽然文本框内容过多时会出现滚动条,但不是主动产生滚动效果)。<iframe>标签是用来创建内联框架,可以在一个 HTML 页面中嵌入另一个 HTML 页面,但不用于产生文字或图形滚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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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JavaScript 中,
indexOf()方法用于返回指定字符串在另一个字符串中首次出现的索引位置,索引从 0 开始计数。对于代码
var str = "12px"; var s = str.indexOf("2"); alert(s);,在字符串"12px"中查找字符"2","2" 是字符串中的第二个字符,其索引位置是 1(因为索引从 0 开始),所以s的值为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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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XMLHttpRequest 对象中,
readyState属性表示请求的状态,其不同取值含义如下: 0:请求未初始化(尚未调用open方法)。1:服务器连接已建立(已调用open方法,但未调用send方法) 。2:请求已接收(已经调用send方法,并且服务器已收到请求头)。3:数据传输中(服务器正在发送响应数据)。4:请求已完成(服务器响应已完成,数据可被使用)。

- 概念设计:最常用的工具是实体 - 关系图(E - R 图),用矩形表示实体,菱形表示实体间联系,椭圆形表示属性。

onchange事件是在元素的值发生改变并且失去焦点时触发,并非文本被选定时触发。例如在一个文本输入框中输入内容后,切换到其他元素,此时会触发onchange事件。



- 选项 A:在 MVC 模式中,Model(模型)层负责与数据进行交互,包括数据的读取、存储等操作,该选项说法正确。
- 选项 B:View(视图)层主要用于展示数据给用户,将数据以合适的界面形式呈现出来,该选项说法正确。
- 选项 C:Controller(控制器)层负责接收用户的请求,处理请求并决定调用哪些模型组件和视图组件,控制程序的流程,该选项说法正确。
- 选项 D:HTML 主要用于定义网页的结构和内容,是视图层的一部分,而不是控制层,所以该选项说法错误。

- 选项 A:HTTP 状态码中,1xx 是信息性状态码,表示临时响应,客户机通常不需要进行特殊操作,该选项说法正确。
- 选项 B:2xx 表示成功状态码,说明服务器已经成功接收、理解并处理了请求,而不是客户机收到请求,此选项说法错误。
- 选项 C:3xx 是重定向状态码,意味着客户端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操作才能完成请求,比如访问新的 URL,该选项说法正确。
- 选项 D:4xx 是客户端错误状态码,表明客户端发送的请求有错误,例如 404(未找到资源)、400(错误的请求)等,该选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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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HTML 中,标签需要正确嵌套。
<i>标签用于设置斜体文本,<b>标签用于设置加粗文本。选项 A 中,
<i><b>Hello!World!</i></b>,先打开了<i>标签,接着打开<b>标签,然后关闭<i>标签,最后关闭<b>标签。这样的标签嵌套顺序是错误的,应该先关闭内部的<b>标签,再关闭外部的<i>标签,正确的写法应该是<i><b>Hello!World!</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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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HTML 中,标签需要正确嵌套。
<i>标签用于设置斜体文本,<b>标签用于设置加粗文本。选项 A 中,
<i><b>Hello!World!</i></b>,先打开了<i>标签,接着打开<b>标签,然后关闭<i>标签,最后关闭<b>标签。这样的标签嵌套顺序是错误的,应该先关闭内部的<b>标签,再关闭外部的<i>标签,正确的写法应该是<i><b>Hello!World!</b></i>。 -

- 选项 A:在网页设计中,可以使用
<img>标签结合 CSS 样式或者<input type="image">的方式将图像作为按钮,该选项说法正确。 - 选项 B:在 HTML 中,是通过
type属性来设置按钮的类型(如submit、reset、button等),而value属性主要用于设置按钮上显示的文本内容或者提交的数据值,并非设置按钮类型,该选项说法错误。 - 选项 C:对于提交按钮(
<input type="submit">或<button type="submit">),可以通过value属性来设置其显示文字,该选项说法正确。 - 选项 D:重置按钮(
<input type="reset">或<button type="reset">)同样可以使用value属性设置其上显示的文字,该选项说法正确。 
- 选项 A:
<a href="#object - name">text</a>这种写法是用于创建一个链接,链接到当前页面中名为 “object - name” 的书签位置,是跳转到书签的语句,并非定义书签,所以该选项错误。 - 选项 B:在 HTML 中,使用
<a name="object - name">text</a>语句可以定义一个书签,“object - name” 是书签的名称,该选项正确。 - 选项 C:
target属性主要用于指定链接页面的显示方式,比如在新窗口还是当前窗口打开等,并不用于定义书签,所以该选项错误。 - 选项 D:HTML 的
<a>标签中没有link这个属性,此选项错误。 
- 选项 A:在 JavaScript 中,
document对象可以通过各种方法(如getElementById、querySelector等)获取 HTML 元素,进而检查和修改这些元素以及文档中的文本内容,该选项说法正确。 - 选项 B:
document对象包含了当前 HTML 文档的各种信息,能够用于检索浏览器窗口中加载的 HTML 文档的相关信息,比如文档标题(document.title)等,该选项说法正确。 - 选项 C:
document对象的URL属性(即document.URL)存储了当前文档的完整 URL 信息,该选项说法正确。 - 选项 D:提供客户最近访问的 URL 列表是浏览器历史记录的功能,由
window.history对象来管理,并非document对象,该选项说法错误。 

relative(相对定位)static(静态定位)dynamic不是position属性的取值,CSS 中没有这样的定位取值fixed(固定定位)

- 选项 A:在 CSS 中,属性名
line - height是区分大小写的,应该全部小写,这里写成Line - Height是错误的,并且题目要求行高为16pt,而这里单位是px,所以该选项错误。 - 选项 B:
table标签通过style属性来设置 CSS 样式,line - height属性用于设置行高,单位pt(磅)符合题目要求,此选项写法正确。 - 选项 C:CSS 属性应该写在
style属性值内,而不是直接写在table标签中,并且属性名大小写错误、单位也不符合题目要求,所以该选项错误。 - 选项 D:同选项 C,CSS 属性未写在
style属性值内,且属性名大小写错误,所以该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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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JavaScript 代码
var str; alert(typeof(str));中: - 首先使用
var声明了变量str,但没有给它赋值。 - 然后使用
typeof运算符来检测str的数据类型。在 JavaScript 中,当声明了变量但未赋值时,该变量的数据类型是undefined。 - 首先分析函数
f(y):- 该函数接受一个参数
y,在函数内部计算y的平方(var x = y * y;),然后返回计算结果x。
- 该函数接受一个参数
- 接着看
for循环:for(x = 0; x < 5; x++)表示循环从x = 0开始,每次循环x自增 1 ,直到x不小于 5 时停止循环。- 在每次循环中,执行
y = f(x);,即把当前x的值作为参数传递给函数f,并将返回值赋给y。 - 当
x = 0时,y = f(0),函数f(0)计算0 * 0 = 0,返回0,此时y = 0。 - 当
x = 1时,y = f(1),函数f(1)计算1 * 1 = 1,返回1,此时y = 1。 - 当
x = 2时,y = f(2),函数f(2)计算2 * 2 = 4,返回4,此时y = 4。 - 当
x = 3时,y = f(3),函数f(3)计算3 * 3 = 9,返回9,此时y = 9。 - 当
x = 4时,y = f(4),函数f(4)计算4 * 4 = 16,返回16,此时y = 16。
- 最后,每次循环结束后执行
document.write(y + " ");,将y的值输出,所以输出结果是0 1 4 9 16。 
- 选项 A:
int是 Java、C 等语言中用于声明整数类型变量的关键字,JavaScript 中没有int关键字,该选项错误。 - 选项 B:
number是 JavaScript 中的数据类型,但不是用于声明变量的关键字,在 JavaScript 中不能用这种方式声明变量,该选项错误。 - 选项 C:在 JavaScript 中,使用
var关键字可以声明变量,var num = 3;声明了一个变量num并赋值为 3,虽然 JavaScript 是弱类型语言,不严格区分整数和浮点数类型,但这里3是整数形式,该选项正确。 - 选项 D:
integer不是 JavaScript 中用于声明变量的关键字,该选项错误。 


- 选项 A:ASP.NET可以通过ADO.NET技术来访问各种数据源,比如数据库,实现数据的读取、写入等操作,该选项说法正确。
- 选项 B:ASP.NET借助一些技术和标准(如 XML 等)能够实现不同系统(异构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该选项说法正确。
- 选项 C:ASP.NET是基于事件驱动的开发模式,用户的操作(如按钮点击等)会触发相应的事件,开发人员可以编写代码来处理这些事件,该选项说法正确。
- 选项 D:ASP.NET开发应用程序需要编写代码来实现业务逻辑、页面交互等功能,不可能无需编码,该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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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题解析
- 选项 A:这是使用函数声明的方式创建名为
showFun的函数,接受一个参数text,并在函数体内使用alert显示该参数,是正确的函数创建方式。 - 选项 B:这是使用函数表达式的方式创建函数,虽然匿名函数有个内部名称
show,但通过var showFun赋值后,外部可通过showFun调用该函数,也是正确的创建方式。 - 选项 C:这是常见的匿名函数表达式赋值给变量
showFun的方式,创建了一个接受text参数并弹出其内容的函数,创建方式正确。 - 选项 D:在 JavaScript 中,没有
new function这种创建函数的正确语法。通常new用于创建构造函数的实例,而不是这样直接创建普通函数,该选项不能正确创建函数。 - 38:ASP.NET需要编写代码实现各种功能,选项 D “无需编码” 说法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