跛脚就被辞退,道歉有用还要制度干什么?
跛脚就被辞退,道歉有用还要制度干什么?
文|洪生鹏
刚看到一则新闻,令人唏嘘。据媒体报道,一位求职者因跛脚,在某某集团入职当天就被辞退。消息一出,舆论哗然。随后,某某集团发布致歉声明,称“高度重视”“深表愧疚”,要问责涉事人员、加强培训、全面整改。话都说得很漂亮,态度也摆得很正,可我看完,心里还是堵得慌。
不是说人家道歉不好,而是这种“事发后才重视”的剧本,我们见得太多了。每次出事,都是“高度重视”“深刻反思”“绝不姑息”,可下次呢?类似的歧视、隐性门槛、职场偏见,换个马甲又来了。这次是跛脚,上次是纹身,再上一次是“非985不录”,再往前翻,还有因为身高、婚育状况、姓氏被拒的……问题从来不是出在某一个员工身上,而是藏在某些企业根深蒂固的“筛选逻辑”里。
某某这次说要“清除歧视性标准”,可问题是,这些标准从哪儿来的?是哪个环节允许一个HR或主管,仅凭外貌或身体特征就否决一个已经通过面试、拿到offer的人?这背后,不是个别人的“素质差”,而是整套用人文化出了问题。当企业把“看起来正常”当成隐形门槛,本质上就是把“人”当成了可筛选的“零件”,而不是有尊严的“劳动者”。
更讽刺的是,某某在声明里说“感谢员工勇敢发声”。可如果真尊重员工,为啥要等到人家被辞退、网上曝光、舆论发酵后,才“高度重视”?如果企业文化真如声明里说的那样“以人为本”,那在事发当天,就该有人站出来说“这不对”,而不是让一个身体有障碍的求职者,独自面对“你不行”的冰冷现实。
我们常说,企业越大,责任越大。可有些大企业,嘴上喊着“价值观”“社会责任”,背地里却在用人上搞“洁癖”——要年轻、要健康、要“形象好”,说白了,就是怕“不体面”的人影响公司形象。可什么才是真正的“形象”?是一个企业敢不敢接纳差异、尊重个体、为不公站出来说话的勇气,而不是只会发声明、做培训、走流程。
当然,某某这次的反应速度还算快,态度也够诚恳,至少没像有些企业那样“装死”或“甩锅”。可光道歉没用,整改也不能只停留在“加强培训”这种软性措施上。真正的整改,是把“反歧视”写进招聘制度里,是让每一个面试官明白:能力才是门槛,不是走路姿势。
更进一步说,这事也不该只盯着某某。整个社会的就业环境,是不是对“不一样”的人太苛刻了?多少企业嘴上说“平等就业”,可一到实际操作,就各种“你可能不适合”“我们岗位要求高”。可啥叫“要求高”?是需要跑百米,还是需要跳芭蕾?如果只是坐办公室敲键盘,腿脚不便真的会影响工作吗?恐怕不是能力问题,而是偏见问题。
还有,为什么总要等到“被曝光”才整改?如果这次没有网络发酵,这件事会不会就这么悄悄翻篇了?那位求职者,会不会就成了又一个“没录上”的普通案例,连个说法都没有?这说明,监督机制太弱,企业的试错成本太低。 只要不闹大,就可以装不知道;只要闹大了,道个歉,培训一下,风头一过,照旧。
对此,怎么看?跟往常一样,谈谈我的个人两点看法:
第一,道歉是底线,不是高线。
企业做错了事,道歉是应该的,不是“高风亮节”。我们不能因为人家发了声明、飞去当面道歉,就觉得“够意思了”。真正的“够意思”,是把制度扎牢,让下一个跛脚、戴眼镜、有纹身、结过婚的人,也能平等地走进面试间,而不是靠“勇敢发声”才能争取基本权利。
第二,反歧视不能只靠“培训”,得靠“制度+监督”。
光搞几次全员培训,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得把反歧视写进招聘流程,设立投诉通道,让HR和主管知道:歧视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职业风险。社会监督也得跟上,不能总靠“热搜驱动整改”。
说到底,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看它怎么对待强者,而看它怎么对待弱者。一个企业是不是真有责任感,也不看它赚了多少钱,而看它愿不愿意给“不一样”的人一个机会。
希望这次,不只是某某的一次危机公关,而是一次真正的改变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