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架设作业“十不登高”原则
登高架设作业“十不登高”原则
为确保高处作业安全,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不登高”规定,杜绝违章操作: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登高
未取得《登高架设作业证》或证件过期者禁止作业。
未进行安全交底不登高
作业前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风险及防范措施的禁止作业。
个人防护不到位不登高
未佩戴合格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等防护装备的禁止作业。
脚手架等设施不合格不登高
脚手架、梯子、平台等设施未经验收或存在松动、变形、腐蚀等隐患的禁止使用。
恶劣天气不登高
遇6级以上大风、暴雨、大雾、雷电、冰雪等极端天气时禁止作业。
身体状态不佳不登高
酒后、疲劳、患病(如高血压、心脏病)或情绪不稳定时禁止作业。
光线不足或环境危险不登高
夜间照明不足,或作业区域存在高压线、洞口、临边无防护等风险的禁止作业。
无安全监护不登高
高处作业时下方无专人监护的禁止作业(特殊情况需经审批)。
携带笨重物品不登高
手持重物或工具、材料未固定(如未使用工具袋)时禁止攀爬。
应急措施不完善不登高
现场未配备急救设施、无应急预案或通讯不畅的禁止作业。
总结
“十不登高”是登高作业的安全底线,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从源头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确保“零违章、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