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改进方案
一、方案目的
为规范项目绩效管理流程,精准评估项目执行成效与项目成员工作表现,及时识别项目推进中的短板与问题,明确改进方向,提升项目交付质量、管理效率及团队协作能力,确保项目目标高效达成,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界定
(一)项目范围
- 纳入考核项目:考核周期内的在建市场交付类项目(含已签订合同与未签订合同两类)、考核周期内已验收的市场交付类项目;参与考核的具体项目清单需提前明确并同步至相关负责人。
- 排除考核项目:研发类项目由所属部门独立开展绩效评定,不纳入本项目绩效考核范畴;上一考核年度已验收的市场交付类项目,不参与本次考核。
(二)人员范围
- 项目经理:纳入考核项目所任命的项目经理,需满足 “任命日期距考核开始日期≥1 个月”,否则顺延至下一考核季度;其中,高等级项目(如原文档中 A、B、C 级)以 “项目立项后任命” 为时间起算点,普通等级项目(如原文档中 D、E 级)以 “项目启动后任命” 为时间起算点。
- 项目成员: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方可纳入考核:项目投入时间占项目总工期的 15% 以上;承担的项目工作量占项目总工作量的 5% 以上;由项目经理对成员进行打分,打分结果提交至项目管理部门汇总统计。
三、考核周期与关键时间节点
考核阶段 | 时间规则 | 核心任务 |
1. 考核准备期 | 考核周期启动前 5-10 天 | 项目管理部门整理参与考核的项目清单;高等级项目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重点项目需提报分管领导审核),已签订合同的项目,其《项目目标责任书》绩效指标需参照合同约定;普通等级项目启动后,由任命的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 |
2. 资料提交期 | 考核周期内第 2 个自然月 20 日 - 该周期最后 1 个自然月 10 日 | 项目经理向企业指定项目配置库(需提前明确地址)提交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文件、进度报告、预决算材料、阶段性成果签字件、变更申请等;未在规定时间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的项目,需尽快补签,已完成的项目里程碑需标注,考核仅针对里程碑所在季度的完成情况 |
3. 资料检查与整改期 | 资料提交期结束后 1-8 天 | 项目管理部门核对项目真实进度与文档质量,记录问题并书面反馈至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在此阶段补充、整改材料,逾期修改不影响本次考核得分 |
4. 项目考核打分期 | 与资料检查与整改期同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