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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平台未经许可披露企业涉诉信息是否构成侵权

 

首席数据官高鹏律师团队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信息传播极为迅速,除司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平台在信息流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当这些第三方平台未经许可披露企业涉诉信息时,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这是一个涉及多方面法律考量的重要问题,值得深入探讨与分析。

一、企业涉诉信息的性质与权益归属

企业涉诉信息涵盖了企业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相关信息,包括在诉讼中的原被告身份、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庭审记录以及判决书等。这些信息从本质上讲,是企业在特定法律程序中所形成并拥有权益的特定内容。

从商业秘密角度看,部分企业涉诉信息可能具备商业秘密的属性。例如,某些涉及企业核心技术、商业策略或未公开的财务数据的案件细节,这些信息若被不当披露,可能会对企业的商业竞争地位造成损害。企业对这些具有秘密性质的涉诉信息享有保密权,有权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泄露,并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企业对其涉诉信息还拥有隐私权和名誉权方面的权益。涉诉信息中可能包含企业不愿为公众所知的内部管理情况、合作关系等隐私内容。若第三方平台随意披露,可能会侵犯企业的隐私权。此外,如果第三方平台在披露过程中对涉诉信息进行歪曲、误解或片面解读,导致企业社会评价降低,那么就可能构成对企业名誉权的侵害,企业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名誉权保护的规定寻求救济。

二、第三方平台披露行为的侵权认定标准

(一)未经许可的披露

第三方平台未经企业明确许可而披露其涉诉信息,是判断侵权的关键因素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作为信息的所有权人,拥有对信息传播的控制权。如果第三方平台擅自突破这一控制,将涉诉信息公之于众,就破坏了企业对自身信息的自主决定权,可能构成侵权行为的起始条件。

(二)超出合理使用范围

即使第三方平台获得了部分涉诉信息的获取途径,但如果其使用方式超出了合理的范围,也可能构成侵权。例如,将仅应在特定范围内知晓的案件调解过程中的信息进行广泛传播,或者将本应保密的案件证据细节用于商业炒作或其他非正当目的,这种行为违背了企业对信息的预期使用方式,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造成损害后果

侵权行为的成立通常需要有损害后果的存在。对于企业而言,第三方平台未经许可披露涉诉信息可能会导致多种损害后果。一方面,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商业形象和声誉,使合作伙伴、客户对企业的信任度降低,进而影响企业的业务发展和经济收益。另一方面,可能会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让竞争对手有机可乘,损害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此外,还可能引发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员工士气低落等问题。如果能够证明这些损害后果与第三方平台的披露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就更有利于认定侵权事实的成立。

三、第三方平台可能的抗辩理由与局限性

(一)公众知情权抗辩

第三方平台可能会以公众知情权为由进行抗辩,主张涉诉信息涉及司法审判活动,公众有权知晓。然而,这种抗辩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虽然司法审判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开性,但这种公开性通常是通过正规的司法渠道和程序来实现的,如法院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等。第三方平台不能简单地以公众知情权为借口,随意获取并披露企业的涉诉信息,而忽视了企业自身的权益保护。而且,公众知情权的实施也应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信息已公开抗辩

有时第三方平台会声称涉诉信息已经通过其他渠道公开,所以其披露行为不构成侵权。但需要明确的是,信息的公开与否应该以企业的意愿和法律规定为依据。即使部分涉诉信息在其他渠道有一定的公开,但如果企业并未同意在第三方平台进一步传播,且这种传播可能会对企业造成额外损害,那么第三方平台的披露行为仍然可能构成侵权。此外,信息的公开程度和范围也需要综合考虑,一些看似公开的信息可能在特定环境下仍受到企业权益的保护。

四、法律责任与后果

如果第三方平台的行为被认定为侵权,那么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可能包括停止侵权行为,即立即删除已披露的涉诉信息,防止信息的进一步传播和损害扩大。同时,可能需要向企业赔偿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如业务损失、利润减少等,以及间接经济损失如企业声誉受损导致的未来合作机会丧失等。在一些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以抚慰企业因名誉权受损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此外,侵权行为还可能引发行政责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违规披露企业涉诉信息的第三方平台进行处罚,如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措施,以维护信息传播的正常秩序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除司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平台未经许可披露企业涉诉信息的行为,在很多情况下可能构成侵权。企业对其涉诉信息拥有合法的权益,包括商业秘密权、隐私权和名誉权等。第三方平台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和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在信息时代,平衡信息传播与权益保护至关重要,这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确保信息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流通,既满足公众的知情需求,又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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